作者:林舜穀 (Shun-Ku Lin, MD)
我的同意?誰的同意?
失智症患者記憶力和判斷力下降是主要症狀,聽到的訊息沒幾分鐘就忘了,下的決定也是轉頭就隨風而逝,因此跟患者溝通往往需要耗費特別多時間反覆解說。
治療前的知情同意往往更為棘手,制式化同意書並無法適用於各種類型和嚴重度的患者。每位患者的認知功能退化程度不一,對於病情和治療內容理解也存在很大的差異,硬性套用相同的同意書容易流於形式,既無法真實的了解患者知情同意的情形,也成為醫病糾紛的源頭。
醫病共享決策(Shared Decision Making, SDM)可能是失智症病患知情同意的更佳作法,有別於傳統的知情同意書,由醫師擬定好治療方案,病患僅能選擇同意或不同意接受治療。共享決策則是由醫師提出各種治療的實證成效,以及可能的副作用,病人和家屬也提出自己的喜好與價值觀,包含對治療成效的期望、對病後生活的規劃,以及願意接受何種程度的副作用等等。在充分交換彼此的資訊後,共同選擇最可行的治療方案。
順應衛生福利部大力推廣的潮流,我們也在思考如何將醫病共享決策納入中醫失智治療當中。
醫病共享決策四大步驟
- 提供治療選擇:醫師及醫療團隊成員向病患本人及家屬說明當下之疾病情況,以及未來可能的預後,並且列出依據臨床症狀與疾病歸轉可能的治療方案。
- 了解患者意願:病患及家屬可以提出個人的偏好及價值觀,例如願意花費多少時間、精神、心力在配合治療上,是否有工作或其他要務需要完成而無法配合治療,對於副作用的接受程度如何?是否有宗教禁忌或文化傳統的考量?能夠承擔多少醫療花費等等。
- 確認了解內容:醫師會跟病患及家屬一同確認患者了解治療方案的內容,患者也可以就治療所需要的時間、頻率、次數,治療進行的程序,需要花費的金錢,全民健康保險是否能給付,以及預期的副作用等問題提出詢問。在這個過程中醫療團隊可以更加清楚患者的需求及考量,病人及家屬也可以藉此機會重新檢視自己的需要,並與家庭成員互相討論。
- 決定治療方案:待病人做出決定後,醫療團隊應支持病人依其價值觀做出的醫療決定,並且依照病人意願執行。必須要強調的是,並非僅單一次的知情同意就適用於往後所有的治療,知情同意應是動態的,若病情有新的變化,或是出現新的治療選項,均可以再進行醫病共享決策程序。
尊重患者自主在失智症照護中經常是家屬、患者、醫護間衝突的起因,且隨著患者的認知功能退化,意願常常紊亂且難以正確理解,但透過適當規劃的治療模式,可以在尊重病人的尊嚴與自主性的同時,給予病人正確且有實證基礎的治療。
在這邊也特別感謝何宗翰中醫師和李家瑜小姐的協助,讓中醫失智症醫病共享決策單張能夠順利完成。